我是公司总经理 : 陈维
我代表公司向鞍山地区 ( 含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 ) 机动车主承诺 : 鞍山市汽车回收公司是鞍山地区 国家授权特许经营的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在市交管部门的全力协调和支持下,全市报废汽车回收己实现一站式服务。公司建立了报废汽车大厅,交管部门和企业在大厅设立了统一服务窗口,单位或个人只要带全相关手续(详见报废车相关手续),一次性就可完成回收、注销手续,车主可随及取得残值费用。另外,也提醒广大车主,国务院第307号令和商务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第12号令明令,“必须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国家特许经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解,必须由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报废车上路,相当于奔跑的“定时炸弹”,对道路安全形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1条的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也就是说,报废车发生事故,原车主和所有转让人都难逃干系,面临法律追责。也将会为后续购置新车上牌和名下其它车辆年检、转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